洗錢防制法自去年6月28日上路,對於攜帶超額現金、黃金出國未申報將沒收,實施至今已逾一年,統計到今年6月30日前,旅客主動向海關申報數年增38.5%;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的案件年增96.2%,且現鈔查獲金額共8882萬元。其中有兩人一次讓國庫進帳破千萬元,是洗錢防制法上路一年中最高的金額。
財政部關務屬臺北關提醒,依據「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」規定,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、有價證券超過等值1萬美元、人民幣超過限額2萬元,或是新臺幣超過限額10萬元者,應主動申報,避免遭沒入。如果民眾怕超額現鈔會被沒收,臺北關表示「切記要主動申報」如果未申報,超額的部分就會被沒收進入國庫桃園營登推薦,不會再退還。